第两千六百六十章不同风格
第两千六百六十章不同风格 (第1/2页)智慧剑竟然威胁自己要对女神不利?还说什么男神是他好兄弟?魔王决定把智慧剑抢过来,好好逼问。
不过现在还不是机会,之后再说,此次北上定然会遇到不少危险,总会有机会抢过智慧剑的,等它落在自己手里,魔王非要它知道她的厉害。
魔王和勇者一行人先来到了哥布林山脉,在这里见到了正在建设的哥布林城池。了解了哥布林真的统一成为了一个国家,这绝对是个变数。
哥布林看上去不是很聪明的样子,但学习能力还行,也设置了各种各样的规矩。不过要让哥布林完全遵守也不容易,所以哥布林都会吃一种草药来压制他们的负面情绪,让他们保持镇定,免得搞事情。
要让人守规矩,至少需要八百一千年才能将一个规矩深入人心。
东方周礼,西方宗教都是如此。
《圣经》里说只要人遵守和上帝的约定不杀人,不盗窃……,上帝就给人类一个救世主。可是这些约定很复杂,非常不好遵守,除了不杀人,不盗窃之类的大方向,还有很多细节,比如安息日不工作之类的,而工作又分为各种各样的行为,有时候可能自己不觉得这是在工作,但《圣经》里就规定了这是工作。
还有一些事情,圣经里没有规定,但确实也是工作,所以后来犹太人创建了法律,将上帝和人类的约定进一步法律化。简单来说就是自己解释上帝和人的契约,用自己的理解去执行,去遵守,而不是原封不动。
法律化了,就可以钻空子,就可以通过花费金钱和祭品进行清洗原罪。
道家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合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还有人说大道废有仁义,仁义废有道德,道德废有法律。
信《圣经·旧约》的人把人神契约变成法律,就让人神契约变成了可以讨价还价的筛子。后来《圣经·新约》可谓是西方的克己复礼,呼唤的就是再次拿起人神契约,不要再钻法律的漏洞了。
信《旧约》的犹太人可以通过金钱和祭品让自己保持在一个无罪的状态。虽然上帝说人都有原罪,但通过把人神契约世俗化、法律化,就可以通过人为的手段让自己随时处于‘无罪状态’,把原罪给摘掉。而处于‘无罪状态’的人有两个好处,一不用为救世主的不诞生负责,因为自己是无罪的,救世主迟迟不来,肯定是因为有罪的别人;二自己既然是无罪的,那么如果救世主来了,那自己肯定能被搭救,天堂肯定会对自己敞开胸怀。
到了以后《新约》,基督教不想承认通过法律手段而达成的无罪,要继续遵守人神契约,是从新把世俗化变成了宗教化。
世俗化的好处就是够灵活,所以在相同的游戏规则中,世俗化的犹太人可以把基督教信徒玩弄在鼓掌之间。当时基督教要是也接受法律,肯定会被犹太人玩死,所以只能捡起最初的人神契约,所有人回到原点,那么犹太人在法律方面积累的经验也就没有用了。
傻子会把你拉倒傻子的水平,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这是真的,在别人的游戏规则内,你别想玩过对方,哪怕对方是个傻子。所以不能玩法律游戏,只能回到过去建立新的游戏规则,一种玩不过你我就干掉你的新规则,一种以上帝之名弄死你的规则。
孔子如果生在西方肯定是对律法深恶痛绝,因为这是就是降低人神契约的水准,是让君子放低身段,只会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混乱。孔子就算饿死,成为丧家之犬,也绝对不会降低人神契约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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