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谋杀?报复杀?情杀?
第二百零六章 谋杀?报复杀?情杀? (第1/2页)刘鹏父亲的法医学尸体检报告显示父亲左背部有一个双刃锐器伤,贯通胸腔导致心脏左心室破裂,右腹部有十二个双刃锐器伤,创口集中,有很多创口还互相融合在了一起。
尸体的原始姿势为仰卧状,据此法医判断,他左背部中的是第一刀,可没有立即死亡,翻转过身想与犯罪嫌疑人搏斗。
但因为心脏左心室被刺穿,已经失去了哪怕一丁点的抵抗能力,犯罪嫌疑人趁势在他的右腹部又狠捅了十二刀。
十二刀,法医认为这很能说明一个问题:犯罪嫌疑人是在泄愤,此人一定非常仇恨父亲,甚至有不共戴天之仇,要不然不会捅这么多刀。
刘鹏和大家都认同,这也是公安机关一直以来的侦查破案方向。
所以,案发后父亲平时的人际关系,他所打击过的犯罪分子、当时正在进行侦查的案件的嫌疑人员以及他们的人际关系,前前后后已经不知被细细深挖了几遍。
虽然如此,刘鹏自己仍然一直在不甘心地挖,虽然有时在某一方向上自己都觉得过头了,但他相信一定会有非常关键的隐藏在某一个隐蔽角落里的东西没被翻抖出来,要不然不会一直破不了案。
又挖又翻了三年,没有想前两天在睡前偶然翻阅床头上堆放的一本近期的《法医学杂志》时,一个案例报道却使他的思维大爆炸,炸出了他思想的新篇章,新天地。
由此而产生的陌生和恐惧让他惶惶不可终日。
案例报道说,某地一个凶杀案,被害人的死因是被他人扼压脖颈窒息死亡,可死者的双膝部各有十三个锐器创口,现场没有遗留作案工具。
一开始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有两种。
第一种情况是有预谋的抢劫杀人,因该在两人以上,先将死者控制住,但是死者进行了拼命地反抗,奋力摆脱控制,于是犯罪嫌疑人拿出准备好的锐器砍击或切割被害人的左右膝部,让其失去抵抗和逃跑的能力。
然后,恐吓其交出现金财物或逼问银行卡、存折等账户密码,最后扼压颈部,杀人灭口。
第二种情况是报复杀人,犯罪嫌疑人与被害者有深仇大恨,将其控制住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锐器砍击或切割其膝盖,让其跪在地上进行羞辱报复,然后扼压颈部至其一命呜呼。
这种情况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的恩怨情仇,一种是和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最有可能的是与有夫之妇。
经过细致深入地调查死者并无财物遗失,也没有那种要至死者于死地的生死仇人,不过却发现死者确实与一有夫之妇长期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且案发当晚并没有证据能证明此妇的丈夫自己所陈述的去向。
结果此“夫”理所当然的被立为重点对象。但是最后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和生物物证,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是死者一个身强立壮的下属。
将其抓获后,据其供述作案动机是非常简单的报复杀人,属于案发后分析的第二种情况里的第一种,但是因为对作案顺序的推断出现了完全相反的错误,结果导致分析出了第一种作案动机和第二种作案动机中的第二种,一度误导了侦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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