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4章 新婚姻法背后的较量
第834章 新婚姻法背后的较量 (第1/2页)溥仪被押回来后一直呆在秦城监狱,对此婉容很是担心:曾经的大清皇帝,如今的阶下囚、被舆论认为向日本人出卖祖宗的汉奸或满奸,生命朝不保夕。她这位皇后,该何去何从?
自从溥仪决定去大连,她就在心理上与之决裂了。在张汉卿的熏陶下,她深刻地认为:无论有什么样的政见、想法、利益,出场国家都是不齿的、不可原谅的。但是好歹是多年的名义夫妻了,她在成婚后溥仪对她的好,她一直无法忘记。
因为“复出”后收拾局面的忙乱,张汉卿一直没顾得上这事。如今政工制度已经开始实施,国会在众议院的选举也必将水波不兴,他又开始有时间了。这不,政工制度颁布的当晚,他就来到婉容的住处。
这是一个临近清华园的两层小楼,原本就是张汉卿作为人质时的小窝。在进入北京后,这里就被一直封存起来,似乎准备百年之后用作“少帅故居”向公众展览。好在张汉卿没那么奢侈,况且人还活着,搞这些东西做什么?
得知婉容有孕,他一直处在欣喜中。原来不是自己没用,而是于一凡、谷瑞玉她们碰到的时机不对。不过也要努力了,身为中|央要员,一举一动都体现着国家的意志,如今也很难太大张旗鼓地去天津找谷瑞玉、去《现代快报》找于一凡了。
至于梁青竹,他已经不能用语言来形容他的痛苦。无它,《中华民国新婚姻法》颁布了。
讲起来,这部法律还是在于一凡的推动下完成的。与之前对一夫多妻制的最大不同是,它肯定了对于各类子女权利的平等。
在古代,正妻生的孩子称“嫡”,妾生的孩子称之“庶”,连妾都不算的黑户自然就是“私生子”了。尽管都是子女,在权利上可是大大有别。在财产继承权上,嫡子具有先天的优势。
男主外,女主内,家里所有的都是妻的,包括所有的孩子。无论嫡生庶生,都得管正妻叫妈,也就是所谓的“夫人”,妾生的孩子,管着自己的亲妈也只能叫“姨娘”,这在《红楼梦》里得到极大体现。
这个与现代文明不匹配的东西在五四运动后广为诟病。由于女权被提出,提倡男女平等,所以妾生的孩子也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新《婚姻法》比之旧法的最大不同,便在于此。
可是关于妾的身份问题却没能得到有效解决,因为在这个年代,有权有势的男人娶几个小老婆已经蔚然成风。
包括张作霖在内的中|央高级干部,除非他是作风新潮的或者留过洋的,基本上都有妻妾。像张汉卿,光正式的就有一妻四妾,梁青竹不知道怎么算,还有盛爱颐、宋美龄、婉容不知道怎么算。
也不是她们维护自己“权益”的问题,都已经成既成事实了,这个妾的身份到底怎么算?
说起来,中国古代其实也没有实行“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皇帝虽有“后宫佳丽三千人”,但是属于“正妻”的,只有一个皇后。多出来的,不叫妾,叫妃。
不管叫什么,对已存在的事物,就是法律,也讲究个“不溯及以往”,所以新法也回避了这个问题“妾之问题,毋庸规定”。
原因便是这个尴尬的解释:“妾之制度,亟应废止。虽事实上尚有存在者,而法律上不容其承认,其地位毋庸以法典及单行特别法规定。”其中心思想便是默认事实、拒绝评价。
但是民政局不好操作啊!新婚人员登记倒简单,可是已经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妻妾同堂人家,这补证的事不好玩啊。不可以写妾,总不能大家都是以妻的身份和同一个“夫”结婚吧?那叫重婚!
问题反应到上面,后来中|央政治局还为此开了一个会。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各抒己见,基本上没什么好见解。
俗话说“宁毁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妾作为一个身份已经存在许多年了,想一下子解决它,难啊!何况在坐的很多就是有许多妾的人,像张作霖就笑骂张汉卿:“闲得蛋疼,来讲这个事。”
就是在民间,也是一个很热闹的话题,在报纸上也进行了全国大讨论,涉及了社会的各个阶层。有学者认为:废除妾,此举旨在保护一夫一妻制;有学者认为:这给妻妾争利埋下伏笔,是提倡妻妾平等的信号;有学者认为:这是女性觉醒的标志,是女性地位提高的象征…
这是于一凡给张汉卿的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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