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零三章:一炮而响,汪小姐
第一千三百零三章:一炮而响,汪小姐 (第2/2页)周辰轻笑道:“我这个人一向不喜欢吃免费的饭,因为免费的往往才是最贵的,不过李李小姐既然这么说了,那今天我就给你一个面子,这次只是人来了,没带贺礼,吃了饭也没给钱,下次再来,一定会还上的。”
李李道:“周总真的是太客气了,你人来了就是最好的贺礼,真要算起来,还是我们至真园借了周总你的名号,应该是我们给你钱才对,但我知道若是我真的给钱,周总以后恐怕就再也不会踏入至真园半步。”
周辰笑笑没说话,若是李李真那么做了,他以后确实是不会再来了。
最终,周辰给李李道了别,拒绝了别人的邀请,坐上了自己的车,离开了黄河路。
接下来几天,黄河路依旧是非常的热闹,至真园也是立柱了,从开业那天开始,连续几天晚上都是爆满。
一时间,至真园就有了崛起之势,气的黄河路上不少的老板娘都是愤恨不已。
“先生,这是您要的凯司令的西点。”
清晨,周辰跑完步,洗了个澡,来到餐厅,桌上已经摆放了几样西点。
周辰点点头:“辛苦了,梅子阿姐。”
朱梅恭顺的回道:“先生,这是我应该做的。”
“有成还没有起来吗?”
“没呢。”
“给他留一份吧。”
“是,先生。”
周辰尝了尝这上海滩著名的凯司令西点,味口确实不错,就是有点甜了。
“明天去买点光明邨的熟菜。”
“好的,先生。”
周辰吃完晚饭,回到书房,没一会,王远就过来跟他汇报情况。
从王远口中,周辰得知,就范总的那批火烧丝光棉的交锋,李李在宝总的手里吃了憋,她低估了宝总的能力,也高估了魏宏庆的实力,结果因为信息之差,没有促成这一笔生意。
范总也因为自己的左右摇摆,想要争取最大利益的行为,吃了大亏,最后只能同意宝总的降价要求。
虽然因为降价,他要亏损两三百万,但比起把所有的货物出完,并且能成为上海名牌,完成出口指标,他必须得这么做。
至于魏总魏宏庆,也因为八十八桌霸王别姬红遍黄河路,虽然只是反面教材的黑红,但黑红也是红,最起码有人知道了他魏宏庆,知道他魏宏庆敢跟宝总抢单子。
哪怕最后抢单失败,最起码他有胆子跟宝总抢,这一点就比别人强多了。
这天晚上,周辰闲着无聊,便去了一家饭店。
“老板,来一份排骨年糕。”
这里就是繁花电视剧里,出镜了好几次的饭店,也是汪明珠最喜欢吃排骨年糕的饭店。
排骨年糕很快就上来,周辰尝了几口,味道还不错,但也算不上多么的好吃,汪明珠喜欢这家店的排骨年糕,喜欢吃估计只是一部分原因,更多的还是怀念以往。
就在这时,突然推门的声音响起,紧接着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
“老板,一份排骨年糕。”
“汪小姐来啦,您先坐,马上就来。”
汪明珠甩着头发,拎着包,就准备去坐自己平时坐的位置。
可她转过头才发现,自己的经常坐的位置已经被人给占了,更让意外的是,这人自己还认识。
“周总?”
周辰转过头,看到汪明珠,微笑着打招呼。
“汪小姐,好巧啊。”
汪明珠也是黄河路上的名人,他穿越过来后,两人虽然没有什么交集,但他还是认识汪明珠的。
确定了是周总,汪明珠就更加奇怪了,她走到周辰旁边坐下。
“周总,你怎么会在这里吃饭?”
这家排骨年糕只不过是一家小店,在她眼里,周辰可是上海名人,不应该会在这种地方吃东西。
周辰道:“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听说这家的排骨年糕不错,于是就过来尝尝,味道确实不错,看汪小姐的样子,好像是这里的常客啊?”
汪明珠像个自来熟,张口说道:“当然了,这家店的排骨年糕我可是吃了十几年,以前他们家不是在这里的,是后来搬过来的,他们家的排骨年糕最好吃了,我觉得比黄河路上的菜都好吃。”
周辰笑了笑,这家的排骨年糕或许是汪明珠最喜欢吃的,但真要跟黄河路的菜肴比起来的话,还是没有可比性的。
汪明珠望着周辰,她一般很少对陌生人好奇,但是对周辰,她还真的是很好奇。
不仅仅是因为周辰是名动上海滩,还有就是当初第一届创投会的时候,她曾跟自己师父一起去看过,当时她师父金科就给了周辰很高的评价。
事实后来也证明了她师父的眼光没错,周辰确实很快就做到了别人很多年都无法达到的成就。
“汪小姐,你在看什么?”
失神的汪明珠顿时面色微红,赶紧移开自己的目光。
“没什么,就是觉得好奇,我听别人都说周总你是个不太好说话的人,可我觉得不是这样,还有人说你……”
“人傻钱多?”
汪明珠顿时面露尴尬,黄河路上这样的传言确实很多人说,毕竟之前可没谁像周辰这样撒钱投资的。
“汪小姐,你的排骨年糕好了。”
还好老板这时候走过来打破了尴尬,汪明珠赶紧转过头去,盯着自己的排骨年糕,但忽然又抬起头。
“我觉得你跟传言中的都不太一样,我们之前都不熟悉,你却能耐心的跟我说话,说明你并不是那种不好说话的人,而且你是我师父都佩服的人,我也不相信那样的传言。”
看着面色肯定的汪明珠,周辰稍稍一愣,随即就笑了。
“谣言止于智者,汪小姐这么聪明,怎么可能被谣言欺骗,就像黄河路上都传言说,汪小姐是靠着宝总才有这样的威风,可在我看来,汪小姐是有真本事的业务员,并不是依靠宝总,你跟宝总属于互相成就。”
(本章完)